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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前入學學生尚未修畢社會服務學習學分說明

發佈單位 : 通識教育中心

因應113學年度起,通識教育中心調整本校共同必修課程,將原本服務學習2學分的課程,調整為服務學習1學分,113-1學期起將不再開設「社會服務學習(上)」、「社會服務學習(下)」課程,改為開設新制「社會服務學習」課程。此次修正將影響部分112學年度前入學學生(包含休學、轉學、未修課、不及格者),尚未修畢社會服務學習(上)、(下)課程者的畢業條件。

本中心先前曾公告112學年度前入學學生未修完社會服務學習(上)、(下)課程者,可修習資訊科技1學分認抵,後因兩門課程性質不相近,不符合學分認抵性質應相近之規範(不得修習資訊科技認抵社會服務學習)。

為維護學生權益,本中心已於113-1學期開設「議題式社會服務學習(上)」(課號985481)課程,113-2學期預計開設「議題式社會服務學習(下)」(課號985484)課程,提供112學年度前入學尚未完成2門社會服務學習課程者修讀。

缺少2門課2學分者,請修習「議題式社會服務學習(上)+議題式社會服務學習(下)」;缺少1門課1學分者,請修習「議題式社會服務學習(上)或議題式社會服務學習(下)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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