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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-111學年度入學適用

發佈單位 : 通識教育中心

暨大共同及通識教育課程架構_110-111

重要須知

因應112學年度課程架構及修課辦法修正,放寬110學年度、111學年度入學學生各次領域課程數的要求。
原先規範「人文、社會、自然領域中,每次領域各1門」、「特色通識領域中,3次領域中選2次領域各1門」,
適用僅需在人文、社會、自然、特色通識四大領域中,各至少修習4學分即可!

110、111學年度入學學生重要須知